【导语】2016贵州望谟县县直部门遴选7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遴选人员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4月25日下午18:00前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叁位。
(二)面试时间:2016年4月26日。
(三)考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成绩划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且人数超出计划遴选数的则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某一职位报考人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少于遴选计划数或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则对该职位数进行核减或取消。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查考试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遴选人员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wm.gov.cn/)。上述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遴选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遴选人员自负。
六、考察
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遴选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差额考察办法的,根据遴选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如同一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意见,并对考察负责。
七、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 截止2016年3月31日前参加我县县直部门遴选已下文到单位实习,实习期未满就申请回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七)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此次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如拟调的考生已借调到用人单位超过3个月及以的,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考核合格证明,提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期间,拟调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十、本方案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196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4616906 县人社局纪检室
原标题:2016年望谟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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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