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上半年重庆市纪委遴选2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市纪委咨询。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且确认参考人数与该岗位遴选名额之比低于3:1的,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若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如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经本人同意,市纪委审核,可改报其它岗位。
4.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21日10:00至开考前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未妥善保管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1. 综合知识测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综合知识测试》,测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岗位表》。需要进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测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60%。
4. 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者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达不到3:1的,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在进入面试后的各环节无故放弃遴选资格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放弃体检资格的情况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者均参加体检。达不到2:1的,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体检在市纪委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排名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者均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2:1的,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五)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市纪委对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时,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以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所在单位和市纪委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市纪委对其进行为期半年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并报市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纪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899472 63896301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纪委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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