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广东汕头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10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汕头市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汕头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汕头市公安局转任人民警察暂行办法》和我局编制空缺情况,我局决定遴选10名人民警察充实到金平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本省区、县公安机关(不含地级以上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工作的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二)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三)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5年以上基层公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4月7日,含试用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每年的体能素质评测合格;
(七)配偶或父母在汕头中心城区工作、生活;
(八)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对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上述条件可以放宽。
三、报名办法
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至15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或平安汕头网站(http://gdst110.gov.cn)下载《汕头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表》,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向汕头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提交如下资料:《汕头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公安网邮箱strsk@gat.gd或互联网stsgajrsk@126.com。我局政治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安基础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及与人民警察相关的纪律条例。笔试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区(县)公安机关进入拟转任人选不超过3人,如超过3人取总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遴选对象,由我局政治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转任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转任人选,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遴选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八、任用
根据转任人选个人专业特长,结合金平分局基层一线队伍实际,安排转任人选具体任职岗位。
原标题:2016年汕头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 汕头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表.xls
2.汕头市公安局2016年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汕头市公安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