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贵州镇远县委政法委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发〔2013〕19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镇远县委政法委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中共镇远县委政法委2016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在镇远县内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需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2013年3月30日后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提拔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正处于试用期或选任制未满一年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门户网。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镇远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报名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供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经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录<聘>用审批材料),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提供工作分配有关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中共镇远县委政法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二)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6年4月7日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