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衡阳市雁峰区公开选调4名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法院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职数
执行人员2名、审判人员1名、财会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2.现在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在38周岁以下。
4.执行人员、审判人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法学类专业毕业;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
以上年龄、工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5.执行人员限男性,审判、财会人员性别不限。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3日至12日(截止到9月12日下午18:00,中秋节放假期间休息),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要求:统一采取现场报名。事前报考人员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好,加盖单位审核意见公章。现场报名时,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报名地点:衡阳市雁峰区机关办公楼B栋606室; 联系电话:0734—3101717。
2.资格审查: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发放准考证。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