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徽:2014年宿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及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编制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在全市公务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市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及公、检、法系统选调案件检查人员3名;面向全市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2名;面向全市组织人事部门选调组织人事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报考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中共党员(或无党派);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8月31日);
4、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综合文字职位有3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县区两办秘书,市直单位办公室、研究室从事文字工作)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