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河南西平县委巡察机构遴选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共西平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西发〔2015〕12号)和《关于设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西编〔2015〕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遴选9名工作人员到县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科员级巡察员9名(其中巡察办5名,巡察组4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西平县在岗在编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中共党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12月31日)。
科级干部报考本职位的,遴选后按科员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4.有公务员法规定回避情形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西平县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室(电话:0396-625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