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4年宁波市公开遴选31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面试。笔试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再根据遴选职位计划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遴选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3︰1、3名及以上的按2︰1确定。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由遴选单位组织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遴选单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3.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淘汰),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和群众公认度考察。考察组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本次公开遴选不实施体检工作,但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作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审批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拟任人选原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