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山东莱芜莱城区环保局、区审计局事业单位遴选或选调4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环保局、区审计局提出聘用意见(聘用人员岗位选择,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个人选择确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遴选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遴选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选调
遴选工作结束后,如果达不到所需岗位数,剩余岗位数人员采取选调办法。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核结果使用近三年考核结果;
2、编制优先原则。自收自支编制优先差额补助编制、差额补助编制优先财政全额编制;
3、学历及专业优先原则。第一学历及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优先。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我区区直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教育、卫生系统事业人员除外);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限;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1、从区编办编制实名系统中调取符合条件人员;
2、与各有关单位对接,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筛选;
3、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
4、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
5、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选调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选调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编办、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共同负责。对选调人员不服从选调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标题:莱城区从区直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遴选或选调区环保局、区审计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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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城区环境保护局
莱城区审计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