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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黄石市司法局遴选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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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黄石市司法局遴选3人公告

2015-12-10 16:28:44 | 来源:黄石人事考试院

【导语】2015湖北黄石市司法局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要求,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公开选任(遴选)副科长1名和科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司法局机关副科长1名;

市司法局机关科员2名。

二、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选任(遴选)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及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选调生)。

三、资格条件

(一)副科长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3年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

(二)科员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心健康。

(三)其他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任(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除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外还需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意见。

3、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

4、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基层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均计算至2015年12月1日。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 日至 12月 21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需填写推荐报名表,同时附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选任)遴选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gov.cn/)、黄石司法行政网通过公告栏下载。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在征得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报名材料到市司法局政治(警务)部报名(地址:西塞山区环湖路30号,市司法局机关大楼307室,联系人:柯 刚,联系电话:6304163)。报名材料包括推荐报名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资格审查。市司法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按不低于1:5的比例组织笔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分析解决问题、司法业务等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环节遵循此原则)。

5、考察与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司法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工作。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选任(遴选)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市司法局与选任(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8、岗位适应性考察。公开选任(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公开遴选机关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由于本次选任(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选任(遴选)各阶段相关事项我们将主要通过网络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黄石人事考试网。

3、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这次公开选任(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市司法局设立专线电话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咨询电话:6304163。

原标题:市司法局公开选任(遴选)机关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市司法局公开选任(遴选)机关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黄石市司法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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