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2014年省教育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领取准考证时,对报考人员资格再次进行确认并采集图像信息。
1.领取时间:
8月22日14:00-18:00
8月23日8:00-12:00、13:30-16:30
为避免领证后期人员过于集中,请方便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尽早领取准考证并完成信息采集。
2.领取地点: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考大厦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99号,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报考公务员岗位人员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的,在领取准考证时,请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复核确认。经复核,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资格查询
1.8月18日14时30分后可登陆河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ee.cn)进行查询。
2.如有疑问,请拨打0311-66005056进行咨询。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并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随时取消相应资格。
2.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照《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请他人替考和为他人替考的,承担相同责任。
3.在笔试结束后十日内,报考人员可通过河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