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河南南召县纪委、组织部选调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4、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其中县纪委9名,组织部4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直可调剂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不含普九教育编制) 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5年10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支持,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核减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 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办公室(县人武部前楼三楼)。
报名时须填报《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考者到县纪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办公室领取(或政府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编制册证明,近期免冠(同版蓝底)2寸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JPG格式,5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