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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遴选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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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遴选10人公告

2015-10-28 09:35:15 | 来源:利川市人民政府网

【导语】2015湖北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遴选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利川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利川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岗)位计划

此次共遴选10名工作人员,凡符合职(岗)位遴选范围、资格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市扶贫开发办遴选范围为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以及已满基层服务年限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2.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计系统人员)。

3.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计系统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遴选职(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年龄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

5.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享受副科级及以上待遇的;

2.尚在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与遴选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的;

6.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8∶30—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遴选职(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证明(见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

2. 2张1寸登记照和1份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张双面打印)。

3.每位报考者报考1个职(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后弃权不参加考试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或选调。

四、考试和考察(核)

(一)市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等。遴选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扶贫开发办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组织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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