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贵州镇远县史志办公室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发〔2013〕1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镇远县史志办公室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县史志办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镇远县史志办公室2015年度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在镇远县内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2013年10月31日后录用的乡镇公务员;
7、提拔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正处于试用期或选任制未满一年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