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四川广安市委宣传部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人事调配和新进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委宣传部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5年10月1日);
3.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并经本单位同意报考(前锋区报考人员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6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地址:市委机关办公大楼121室。
3.联系电话:0826-2160105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缩减遴选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广安文明网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2: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宣传部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试用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并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顶岗试用情况,市委宣传部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对拟遴选人员在广安文明网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宣传部纪检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