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四川中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遴选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根据《建立中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江府办发〔2015〕93号)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遴选9名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委员是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通过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行政复议案件审议会议,参与行政复议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审议以及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
经县政府聘任的委员任期为2年,可以实行连聘连任。
二、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法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或法学教学、研究、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或具有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遴选。
三、遴选方式
自荐或推荐的人员应填写《中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遴选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职称、获奖证书、法律职业或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2日前寄或送至中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中江县凯江镇公园街2号)。联系人:蒋丹 联系电话:18990053937。
中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遴选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予以聘任。
原标题:中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遴选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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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