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河南鹿邑县广播电视台、新鹿邑报社、县委网络管理中心遴选2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15〕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鹿邑县广播电视台、新鹿邑报社、县委网络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计划
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3人。其中,鹿邑县广播电视台18人,包括新闻采编8人,播音与主持4人(3男1女),电视制作4人,播出技术2人;新鹿邑报社4人,包括新闻采编3人,电子排版1人;县委网络管理中心新闻采编1人。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鹿邑县事业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财政全供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
3.新闻采编人员: 年满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大学四年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就读学校为二本以上),所学专业为新闻、编导、文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
播音与主持人员:年满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及相关专业毕业(普通话水平具备二级甲等等级资格);
排版人员、电视制作、播出技术人员:年满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计算机及相关技术专业毕业。
4.具有拟遴选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遴选工作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个人自愿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8时至2015年10月17日下午6时。报名者需本人亲笔填写《鹿邑县广播电视台、新鹿邑报社、县委网络管理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现场采集照片。
2.报名所需证件:个人居民身份证、原始学历证件,复印件各3份,有关证件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和奖项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3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造假者,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
4.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工作。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可开展下步遴选工作;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拟遴选工作人员按遴选总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六、政审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人选。政审主要审查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要求参加统一体检,拟遴选人员应具备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和政审等情况以及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主管部门为中共鹿邑县委组织部、中共鹿邑县委宣传部;
2.报考者必须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鹿邑县广播电视台、新鹿邑报社、县委网络管理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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