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江苏扬州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1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8:30—11:30。笔试在扬州设立考区。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遴选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及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总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分别占50%、30%、20%)合成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等情况。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五、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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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扬州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有关网站网址.doc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