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湖南津市市纪委遴选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和相关规定精神,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报常德市纪委同意,津市市纪委面向常德市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较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文化水平;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职数和具体要求
1.职位:办案工作人员
2.职数:1名
3.具体要求:副科级以下职务(不含)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龄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文化(从事执法执纪监督岗位两年以上或者具备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以及国家承认的相关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32岁以下,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按公历日期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市人事局人事信息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津市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3.资格审查。市纪委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4.考试。(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开考比例为1:4。(2)面试。测试办案综合能力,比例为1:3。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5.考察。根据综合成绩1:2差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6.研究决定。考察结束以后,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
7.公示。在发布公告媒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8.调入。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组宣部,联系人:吴婕,联系电话:0736-4223000。
3.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www.jinshishi.gov.cn)、廉洁津市网(jw.jinshishi.gov.cn)津市市人事局人事信息网(jsrsrcw.jinshishi.gov.cn)自行下载《津市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连同有关资料报名。报名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公务员(参管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履历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2张在报名表上贴好)。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请自行留存底稿。
五、组织领导
1.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委局领导负责,市纪委组宣部组织实施。
2.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由市纪委派人全程进行监督。
3.后勤保障工作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
六、其他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原标题:津市市纪委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津市市纪委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