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4年咸丰县公开选调42名教职工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其他说明
(一)未曾在小学任教2年以上的不得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二)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物理、生物、化学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考的学科对应;具有2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经历的,不受学段限制,也可报考相应学科;
(三)2012年省考教师(第一批和补录批人员)均视同任教年限满两年,只能报考高乐山镇相关学校岗位。
(四)中心学校人员的教学成绩以联系学校的平均成绩计算。
(五)所有报考岗位均只填报学段学科,不填报具体学校,如:“中等职校语文”、“初中物理”、“小学英语”等。但体育、美术学科不分学段,岗位填报为“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2012年入编的省考教师只能选取高乐山镇学校岗位报考,在所报考的岗位前加填“高乐山镇”,如“高乐山镇初中英语”。
(六)岗位的确定。
报考县中等职校的,依笔试、面试总成绩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报考县直和高乐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岗位的,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排序, 在剔除报考高乐山镇的上线的省考教师名额后,依次初步选定县直学校(省考教师除外)或高乐山镇学校;选取在县直学校岗位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具体学校岗位 (县实验小学或第二实验小学)。
六、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咸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咸丰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考核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具体岗位确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教职工根据岗变薪变要求,首先聘用到专业技术12级岗位,待新聘用单位有相应空岗时按照岗位设置的相关政策规定重新竞争上岗聘用到相应岗位。
(三)凡报考后被聘用的,至少在三年内不得报考其他任何岗位,上岗前与聘用学校签订承诺书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考取并聘用到高乐山镇的教师必须服从高乐山镇中心学校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安排的退回原乡镇学校,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单位的招聘考试,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八、相关学校教职工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
学科 名额 招聘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美术 | 地理 | 生化 | 物理 | 音乐 | 体育 | 会计 | 合计 |
县中等职校 | 1 | 1 | 2 | 1 | 1 | 1 | 7 | ||||
县直和高乐山镇初级中学 | 2 | 3 | 1 | 2 | 2 | 2 | 9 | ||||
县直和高乐山镇小学 | 11 | 10 | 2 | 26 | |||||||
合计 | 12 | 11 | 6 | 4 | 1 | 2 | 2 | 1 | 2 | 1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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