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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都江堰市遴选公务员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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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都江堰市遴选公务员11人公告

【导语】2015四川都江堰市遴选公务员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都江堰市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一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11名。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都江堰市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区域内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成都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1年10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任科员满2年或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 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经所在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后方能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9月15日9:00—17:00。

报名地点: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28-89741028)。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都江堰市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非领导职务认定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和港澳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所在机关意见、审核机关意见、审批机关意见三栏均须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和非领导职务认定资料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2)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现任职务<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是否同意报考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3)资格初审合格后,即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后视为已报名。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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