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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商城县县委巡察机构遴选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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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商城县县委巡察机构遴选11人公告

【导语】2015河南商城县县委巡察机构遴选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商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共商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面向县直单位公开带编遴选县委巡察办及巡察组一般工作人员11名。其中,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3名,巡察组工作人员8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财会金融类、文秘类、法律类专业可以优先录用。

遴选人员编制从被录用人员单位划转后分别列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二、遴选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

4、公务员身份;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

(二)报考职位的条件和范围

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且身份为公务员 (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且在所受处分期限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与县纪委或县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公告

2015年9月8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向县直各单位发出通知。同时通过商城县纪检监察网、商城县党建网、商城县新闻网、商城县人社局网站、商城电视台等向全县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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