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审判力量,经研究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和计划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5名。
二、遴选条件
1、全省法院系统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6、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职务、职级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9月11日。报名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三楼312室),联系电话:0744-8283818。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相关证明原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5年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笔试,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笔试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测试公共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月中旬。
3、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遴选单位和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考察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与遴选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5、公示与转任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遴选单位按程序上报审批,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调动的人员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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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