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广东韶关市遴选公务员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面试。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原件(经审核后交回本人)和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的顺序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组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干部或熟悉遴选职位业务的干部组成,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体检对象由遴选单位依据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按1:1比例确定。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可递补考察、体检对象。其中,考察不合格的,须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
六、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在本单位网站和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自愿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遴选职位的专业请参阅《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3)。
(二)报考者在成功报名后主动放弃的,将记录在案,今后不得再参加我局组织的公开遴选。
(三)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本公告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韶关市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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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