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湖北宣恩县纪委监察局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参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宣恩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需经县纪委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年龄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至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
(二)报名方式
各级党委(党组)对遴选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县纪委(706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按遴选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部门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相应招录职位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其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