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四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6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笔试。每个职位(法官、文秘人员、司法统计、网络管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考生须带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准时到市中级法院6楼大会议室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名额。笔试结束后,按照1:2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并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体检。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遴选人员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只可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7、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后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8、确定顶岗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审定顶岗试用人员。
9、 顶岗人员试用期六个月。
10、调动。对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722091
监督电话:0826-2333817
原标题: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遴选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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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位表.doc
2、2015年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