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安徽淮北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淮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科员级公务员(工作人员)24名(详见附件《淮北市市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机关科员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科员级工作人员(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7月,被市及市以上机关借用时间需扣除);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任职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按照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23日。
报名地点: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行政大楼7楼东)。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认真填写《淮北市市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为:《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遴选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由市遴选办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市遴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于7月24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遴选办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增加加分因素,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2年为基数,每多工作1年(实际在岗时间,被县区及以上各级机关借调时间扣除)增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具的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年限证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到市遴选办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和加试
面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职位适应和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加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计划表》,具体情况另行公告。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需加试职位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加权合成,为报考者的面试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均差额1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名单,报市遴选办审定后,在市遴选办、遴选单位和拟遴选对象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人员正式任职后,须与遴选单位签订不低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四、信息查询
遴选公告和职位表于7月17日在淮北先锋网(hb.ahxf.gov.cn)、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bshrss.gov.cn)、淮北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703、3198392。
监督举报电话:0561-12380、3053279。
本公告由市遴选办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淮北市市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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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