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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遴选26人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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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遴选26人公告(第1号)

2015-06-30 10:59:43 | 来源:利川市人民政府网

【导语】2015湖北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遴选26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7月13日后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5.阅卷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二)考察(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核)人数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核)人选,各职(岗)位进入考察(核)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笔试。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考察(核)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核)组。考察(核)组一般由分管政工人事的领导和政工干部或熟悉公开遴选职(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核实身份,如实写出考察(核)报告。考察(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核)不合格的,在同一遴选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察(核)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后,市人社局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岗)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遴选人员因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的,经遴选单位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并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核及其他事项公告,请留意利川网。

(二)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市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0718-7285806),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原标题:利川市2015年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公告(第1号)

点击下载>>>

1、2015年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岗位计划表.xls

2、工作经历证明.doc

3、2015年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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