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四川广安市林业局及直属单位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林业局及直属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详见附表1)
1.广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1名;
2.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工作人员1名;
3.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1.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工作人员从全市、县(区、市)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遴选。
2. 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从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3.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
4.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6月24日前取得。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6月24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林业局科技与人事科(广安市广惠街188号,广安市林业局办公楼三楼)。
3.联系电话:0826-2335018 0826-23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