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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乐山市属事业单位遴选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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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乐山市属事业单位遴选8人公告

2015-06-24 17:32:05 |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

【导语】2015四川乐山市属事业单位遴选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与考核

遴选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考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在2015年7月7日前完成。

六、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在2015年7月8日前完成。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察

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要求在2015年7月10日前完成。

八、公示和调动

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拟任职(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都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遴选单位应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1.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遴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报考者本人通讯不畅,无法正常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开遴选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考生及时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2442342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2125375

原标题:2015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xls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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