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四川广安市纪委监察局遴选人员、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市级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科级及以下男性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市本级财政供养的市级部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1.参与选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并经本单位同意;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5年6月30日);
3.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 具有全日制或自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A证及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优先;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纪委组织部。地址:市委机关办公大楼502室。
3.联系电话:0826-2166498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优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三)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1名拟试用人选,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顶岗试用3个月。
(四)调动
综合考察和顶岗试用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局关于面向市级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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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察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