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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黄骅遴选(选调)部室委办机关工作人员25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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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黄骅遴选(选调)部室委办机关工作人员25公告

2015-04-28 14:34:00 | 来源:黄骅市政府网

【导语】2015河北黄骅遴选(选调)部室委办机关工作人员25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部室委办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证机关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共黄骅市委《关于印发〈黄骅市部室委办工作人员遴选办法〉的通知》(黄字〔2014〕147号)有关规定,拟公开遴选(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与条件

(一)遴选(选调)岗位

1.市委办公室科员4名(A岗位1名,B岗位3名);

2.市人大内设科室科员6名;

3.市政府办公室科员1名;

4.市纪委纪工委机关事业科员(参照公务员管理)4名(A岗位1名,B岗位1名,C岗位2名),市纪委职员2名(A岗位1名,B岗位1名);

5.市委组织部科员3名;

6.市委农工部科员1名;

7.市妇联科员1名;

8.团市委科员1名;

9.市编委办职员1名;

10.市信访局科员1名;

(二)遴选(选调)对象

1.科员岗位遴选对象为:市直、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2.职员岗位遴选对象为:市直、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全额事业编制、干部身份。

3.经组织批准,参与部室委办重大活动或重要任务,帮助工作半年以上人员,工作职位不做限制。

(三)遴选(选调)基本条件

1.除另有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底);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四)具体岗位条件

1.市委办公室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A岗位要求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

2.市纪委纪工委机关事业科员岗位和全额事业职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①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

其中纪工委机关事业科员A岗位从事审理工作,B岗位从事文秘工作,C岗位从事案查工作;全额事业职员A岗位从事文秘工作,B岗位从事案查工作。

3.市委组织部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①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

4.市妇联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女性。

5.团市委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市信访局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组织处理的;(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复核

1.报名。2015年5月4日—6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00-17:00,各单位对报名人员初审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统一报名。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名人员填写《黄骅市遴选(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粘贴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另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表格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或在黄骅党建网站(http://www.hhdj.gov.cn/)下载打印。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遴选(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遴选(选调)计划。报名人员所报岗位取消的,可报考另一岗位。

2.资格复核。按照遴选(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复核者填发《笔试准考证》。

(二)组织笔试

3.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等。

4.阅卷和成绩登统。阅卷评分,进行成绩登统和复核。考生成绩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适时在黄骅党建网、黄骅人事人才网、黄骅在线公布,在市委门前张榜公布。

5.确定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三)组织面试

6.面试。主要测试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7.面试组织方式。以主考官现场提问、面试人员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

8.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

9.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分职位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0.体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11.确定考察对象。拟定遴选(选调)初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酝酿,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12.组织考察。(1)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2)个别谈话。根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情况,确定人员范围,组织个别谈话;(3)查阅档案。重点查阅考察对象“三龄二历二身份一入口”情况;(4)单位鉴定。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主要是近3年政治、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六)研究决定

13.决定录用。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方案,报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选。

14.试用和调动。对确定的录用人选,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经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正式任职,按照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入资格。在录用单位帮助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再试用,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

15.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究责任。

1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和权利。

17.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用4个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由遴选(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依次递补。

18.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三、遴选纪律

(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党政纪处分。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三)对在遴选过程中找人说情、打招呼、递条子或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反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原标题:公开遴选(选调)部室委办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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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遴选(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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