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参公管理单位)遴选2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公开遴选科员层次职位公务员和工作人员24名,到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2013〕11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科员层次的职位,合计遴选24名,其中公务员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9名。遴选职位情况可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www.hlbrrc.com/cn)进行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呼伦贝尔市所辖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呼伦贝尔市所辖旗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以具体报考职位资格要求的条件为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7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考者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www.hlbrrc.com/cn)下载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审批表》)一式三份。第二,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粘贴照片。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第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开遴选审批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第四,报考者携带必备的相关资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录入打印的《公开遴选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和人事考试中心现地址:呼伦贝尔新城区规划三街,呼伦贝尔创业园西大厅)。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审查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
(三)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5月4日改报其他职位。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考生,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5年5月5日至7日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www.hlbr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