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西:2014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地点。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由本院适当调整。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处理能力。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由我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命题,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地点: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可按面试人选与选任名额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由本院适当调整。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模式,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小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如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拟选调人选。
(八)调动
公示期间没有发现不能或者不适宜调动情况的,由河池中院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选调到我院工作后,必须与我院签订最少五年服务期的协议。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
联系电话:0778-2252685 13977852999 18776825952。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