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4年遂宁部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组发〔2013〕7号)和《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遂组通〔2012〕158号)相关规定,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第2次部分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遴选名额总共10名,具体详见遂宁市公开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区)、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