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云南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遴选公务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申报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和人数
具体遴选职位及条件要求见《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 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较好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单位、省级垂管单位)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5月),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职务为科员及以下。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定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由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证明;
7.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7)。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遴选人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相应遴选计划。岗位报名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