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四川成都市检察系统遴选优秀检察人员3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15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公务员(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职位类别及名额
本次共遴选8个类别职位的人员,即: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检察官职位二、检察官职位三(藏汉翻译)、检察官职位四(维汉翻译)、法律政策研究人员、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电子证据)、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计算机),包括11个检察院的20个具体职位,共计划遴选38人。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3.参加遴选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4.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见《2015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或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一)本次遴选检察官职位三(藏汉翻译)、检察官职位四(维汉翻译)笔试开考比例为2:1,其余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按比例确定首批实际遴选计划数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
(二)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org)、正义网(http://www.jcrb.com)、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检察网(http://www.sc.jcy.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成都组工网(http://cdzzb.chengdu.gov.cn)、成都检察网(http://www.cdjcy.gov.cn)、《检察日报》、《华西都市报》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程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3月6日。
⑴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考生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选择意向职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⑵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成功后应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5年2月1日—3月8日期间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查看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期间,考生可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查看各职位报名情况。缴费截止后,考生应于2015年3月10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看各职位笔试开考情况。
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11日中午12点前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可以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4.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3月17日—3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检察官职位三(藏汉翻译)、检察官职位四(维汉翻译)职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余职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共2科,每科总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1×50%+笔试科目2×50%)×60%+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8个类别职位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①检察官职位:行政能力测验、检察专业知识与实务;
②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行政能力测验、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