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遴选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批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从市州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中遴选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
2、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同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并担任现职1年以上;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人数及职位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不收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办公楼816室)。
电子邮件报名邮箱:hnjcgbc@163.com。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8日至1月20日
3、报名所需资料:
①《2015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工作证》复印件;
④学历证明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条件,确保符合职位要求。
5、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
五、笔试
1、检察业务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检察实务两科,并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检察实务占6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综合辅助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检察实务主要测试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等。
2、笔试地点:2015年1月22日后另行公告。
3、笔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2015年1月25日14:30-17:00(检察实务)。
4、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1月29日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