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湖北松滋市政府办公室机关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遴选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需服务期满。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法制办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熟悉法制工作业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从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制办工作人员放宽至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职位及要求
见《松滋市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月 19 日至 1 月23 日。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请报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含电子版照片,JPG格式,20K左右),考生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名手续。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每个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相应减少招录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