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4年什邡市公安局公开选调15名人民警察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依照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从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
3、选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选调对象的确定
由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什邡市公安局、什邡市监察局共同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以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公开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考核对象。
(七)考察考核
1、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考核对象;
2、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考察考核对象如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以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确定的拟选调对象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公示对象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选调审批
对公示合格人员,经审定同意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等额递补。调入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并签订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什邡市公安局的协议。
三、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选调工作接受什邡市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什邡市公安局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