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2、报名地点:乐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乐安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外地报名者可采用特快专递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等进行审查,如认为报名材料不全的,要求限期补全。若报名期间内未补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职位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三)确定考核对象
经院党组研究,确定初步考核对象。
(四)组织考察(面试)
由乐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牵头组成考察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面试,到考核对象单位进行考核,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人员。
(五)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核结果,研究决定拟调入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后,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工作不得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资料原则上不予退回,我院将依法保护报考者个人信息。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建议相关部门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电话:0794-6667456;传真:0794-6596403;
监督举报电话:0794-659637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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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