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湖北荆门市直机关遴选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市直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到市直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此次市直机关共遴选工作人员9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德才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发展潜力较大;
2、中共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2年及以上乡镇(街办)工作经历;
5、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单位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4年11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1、组织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方能报考(县直、乡镇机关班子成员需经县市区党委同意后方可报考)。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遴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宣传动员、推荐报名。
2、资格审查。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资格复审后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
3、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委政研室科长职位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超过8:1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低于8:1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市纪委职位不进行面试。进行笔试、面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5、组织考察。市纪委职位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职位考察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按1:3的比例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纪委、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分别实施。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两项公示”(思想工作小结和干部简要情况)。主要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市纪委职位按笔试成绩、市委政研室科长职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7、确定试用、拟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职位在确定拟录用人员前先进行试用,试用人员由市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按照遴选人数与试用人员1:1.5的比例差额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
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职位拟录用人员,由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8、办理手续。市纪委职位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市纪委进行考核,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按1:1的比例将拟录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被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职位拟录用人员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试用合格办理调动手续(市委政研室科长职位拟录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确定报名人员名单后,认真填写《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后)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于12月3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372918)。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另附电子照片);
②《选调生录用表》、《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如:乡镇工作经历证明、从事文稿工作经历证明等)。
原标题:荆门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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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