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湖北十堰市直行政机关遴选公务员2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机关遴选范围规定的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及附件3、4、5、6、7、8、9、10)。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累计2年以上基层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
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基层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和时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报名(单位盖章同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报名地点在遴选机关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11月27日前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并交费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4年11月28日8:30至17: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遴选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3、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11月28日带《报名表》、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在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缴费后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