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湖北武汉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6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推动年轻干部优化配置,进一步改善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组文〔2013〕97号)文件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公务员的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单位24个,共计遴选公务员64名。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由各遴选机关制定,详见《2014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遴选范围
1、各区直党政机关、街道(乡镇)机关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
2、各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在编在岗、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登记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
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公开遴选范围之内。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的群众公认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根据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