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湖北恩施州直机关遴选25人公告(第一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阅卷工作。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5、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阅卷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4年12月1日以后登录恩施州党建网或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面试环节要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50%。
4、面试组织。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视情况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票决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遴选对象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遴选审批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8429026(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8235827(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
(原标题:恩施州2014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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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