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遴选10名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决定面向全国遴选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四川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发布)。
一、遴选名额
政府法律顾问计划遴选10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中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三、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主持过2项以上省部级研究课题或1项以上国家级研究课题;
(四)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六)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七)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身体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9日-4月18日。
报名者登录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四川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 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交《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二)遴选方式和程序
1.遴选政府法律顾问采取公开遴选方式。
2. 以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名义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并接受个人报名;遴选公告期满后,由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汇总公开遴选人员资料;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选名 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3.省人民政府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书。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不得到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递交报名表;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本公告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解释。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遴选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