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湖北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机关遴选范围规定的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及附件3)。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累计2年以上基层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6、本科及以上;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基层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和时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报名(单位盖章同意)。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报名地点在遴选机关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9月29日前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9月29日带《报名表》、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在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4、组织考试。(1)笔试科目: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2)资格复审定于10月14日上午在遴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进入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3)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17日左右。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的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核减或取消,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依据各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人选名单,由遴选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考察对象出现缺额时,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组织体检。考察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在指定医院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任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没有问题的,按照程序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原标题:2014年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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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遴选职位|资格条件|报名范围.doc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