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4年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3名检察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现有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选调3名检察官。
一、选调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全国选调检察官。
二、选调方式
转任。
三、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符合转任规定的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职务犯罪侦查员3名,男性。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在职国家公务员身份,行政级别正科级(含)以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荣获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以及其他省级业务能手或省级以上政法系统相应称号(表彰)且符合本次选调任职条件的,优先录用。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或者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
5、机关工作经历满三年且具有二年以上司法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经历。
6、具有良好的品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录用后须能够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