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广安市纪委遴选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人员4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录(聘)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考录到乡镇机关单位工作的,在乡镇服务年限未满8年;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限均截止到2017年7月17日(本次公开遴选报名第一日)。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统一笔试、面试、考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30%,考察占20%。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各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员详见附件2),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7日—25日。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人员在广安市纪委网站(www.gasjw.gov.cn/index.html)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遴选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后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市级单位(含园区)的报考人员,在广安市纪委组织部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区市县的报考人员,在所在区市县纪委组织部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的人员,在驻市公安局纪检组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7月28日到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基础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30%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