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忠县公开遴选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驾驶操作成绩高者优先、驾驶执照高者优先。
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五、试用与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员,拟试用人员名单在忠县电子政务内网、忠县红岩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
2、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向县人力社保局报送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报告。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发调动通知;对试用不合格的,书面通知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肃遴选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遴选、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不如实提供表现情况或伪造有关档案材料的;
4、工作人员在遴选、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资格,宣布遴选无效;对已下文的,一经查实,退回原单位;对在遴选工作中的工作人员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县投资促进办公室
忠州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5日